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刑期,可以被变更或撤销。根据《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刑期,因为羁押并不包括取保候审。、和机关有权变更或撤销采取的强制措施,如发现不当或案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结等情况。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特殊情况,如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不属于刑罚执行范畴。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间属于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刑期。
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是什么?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和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和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取保候审在我们国家主要指的就是因为存在着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况,所以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情况。比如说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还有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够自理的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取保候审,是不属于执行刑罚。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刑期,不计入刑罚执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是、和机关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对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或撤销的权力。取保候审适用于特殊情况,如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严重疾病患者等,不属于刑罚执行范畴。以上是对取保候审相关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