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乐财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经济纠纷中协商的利弊

经济纠纷中协商的利弊

来源:度乐财经

法律主观:

一是和解当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分歧意见,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合解。当然,这种和解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二是调解 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合同争议,彼此又不能达成和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上级单位, 合同仲裁 机关或者人民主持进行调解,从而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仲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它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起诉的经济 合同纠纷 ,人民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对其作出裁定或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