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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的刑期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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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刑期的计算是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是出现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

一、监外执行机关有权收监吗

一般由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进行监外执行收监,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有: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二、都有哪些类型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一定时间,如果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不存在,而且刑期还没有执行完毕,或者符合取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执行机关仍然要将其收监执行。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几年以下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即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出现法定的不需要或不能在强制执行的场所执行,而选择在强制执行场所之外的地方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并没有在刑期上作出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刑期并没有直接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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