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缴纳罚金将导致监禁或强制执行。可追缴罚金,即使在刑满释放后。遭遇灾祸导致无力缴纳罚金可申请减免。根据刑法第53条规定,遭受灾祸或贫困可减免罚金。申请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酌情裁定减免数额。行政机关处罚款可折抵刑罚罚金。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判决,而你拒不交纳罚金,在监狱服刑的,不能减刑,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会追交罚金。刑满释放后,会执行罚金。在执行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没有能力交罚金的怎么办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结语
力交罚金的人可以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法律规定,遇到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罪犯因重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等情况下,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