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1、判死刑的条件有: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1、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2、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