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死刑是最高人民的死刑执行命令,由高级人民交付第一审人民执行。第一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应该在何时向死刑犯本人宣布行刑时间。
一、死刑复核制度的发展是怎样的
死刑复核制度的发展是,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核准,由其作出核准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二、死刑复核通过后多久起执行
死刑复核后,最高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应由高级人民交付第一审人民执行。第一审人民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执行。
三、死刑复核机会大么?
死刑一般可以申请复核。如果是由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如果是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