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其余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2.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注射易过敏药物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灭菌日期,定期检查,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各种使用中的无菌物品、消毒灭菌液体、容器等必须按要求及时更换消毒灭菌。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
6.打开后的无菌液体,需继续使用者,需注明打开日前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7.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治疗,要及时清理,更换消毒,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8.科室内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均统一送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和灭菌。
9.治疗室应每日通风湿式清扫,台面、地面、治疗车等物表应每日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并进行空气消毒二次,每周彻底清洁消毒一次,并有登记签名;每月采样做空气、物表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报告留存备查。
10.治疗室的扫帚、拖把、抹布等清洁用具必须专用,用后消毒晾干放在固定位置备用。
11.治疗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