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职权范围如下:
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2、反革 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3、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 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5、管理户口;
6、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7、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8、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9、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 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派出所的工作权限如下: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所长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综上所述,派出所属于市机关的派出部门,其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辖区范围内治安和行政等方面的机关的工作,包括打击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